【消費券】市民如何證明正在港定居? 陳茂波:寬鬆態度處理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7/17 10:38

最後更新: 2022/07/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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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何證明正在港定居?,陳茂波:寬鬆態度處理。

第二期5000元消費券最快於8月7日可以領取,不過,近日有部分市民收到政府短訊稱「不符合領取消費券資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收到手機短訊的市民可在14天內以書面提交覆檢申述,當局會以寬鬆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銀行月結單、稅單、糧單、租單、電話費單、水電煤收費單、就診紀錄或醫院覆診紙等等,都可以作證明。

根據6月13日公布的資格準則,市民如果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就不符合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資格。因此,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並作出法定聲明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供款的市民,表面上不符合上述資格準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7日)發表網誌表示,考慮到部分市民的確可能因不同原因已回流香港工作或生活,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因此向曾作出上述聲明的登記人發出手機短訊,通知他們有關情況,並如有異議可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提交覆檢申述。

他表示,當局會以寬鬆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只要提供銀行月結單、稅單、糧單、租單、電話費單、水電煤收費單、就診紀錄或醫院覆診紙等等,都可以作證明;市民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這些資料,可在覆檢表格中註明理由,秘書處亦會按登記人的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陳茂波指,曾作出永久離開香港法定聲明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的登記人當中,相信有相當人數已經移民海外,根據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與積金局核對的資料,作出上述法定聲明的現有登記人約有24萬人,而截至昨天傍晚,秘書處從不同途徑收到的覆檢申請合共約有3萬個。

當局鼓勵申請覆檢的登記人利用電子或郵寄方式辦理手續,市民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頁下載覆檢申請表格,填妥後附上在港定居的證明,透過電郵(enquiry@consumptionvoucher.gov.hk)、郵寄(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傳真(3106 0701)遞交。

市民亦可親身或請親友代為將覆檢申請交到消費券臨時服務中心,收到相關手機短訊的市民需要在14天內提出覆檢申述,而對於有特殊困難的市民,當局會按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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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榮忠